如何判断一件艺术品的艺术价值有多高?其标准在那里呢?
关于这一点,相信不会有一个绝对的准绳或答案。
多年前曾听旅美的上海画家施先生说过:
必须符合四大要点 :统一、强烈、动感、戏剧性。
统一 :
必须浑然一体,不能分裂任何一部分,即使加多或减少一丁点,都会使该艺术成品有欠完美,不比原来好看。
强烈 :
必须具有吸引力,能有一种让人驻足观赏的魅力。
动感 :
必须具有生命力,或可解析为思想上之动感,譬如说画中的蒙娜丽莎是不动的,但她像是被赋以灵魂,栩栩如生,不管你站在左右,都觉得她在看着你微笑。
戏剧性 :
必须具有情感上的震撼效果,亦可以说是它需要能触动人的思绪和情绪,能感动人心。
因此,一部电影,一篇文章,一首诗,一幅画,一个雕刻,甚至一张照片,都有其艺术价值在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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